为应对日益严峻的人口老龄化挑战,进一步扶持我市民办福利机构发展,加快民办福利机构建设,尽可能满足广大老年人多层次的养老服务需要,提高我市养老服务整体水平,同时规范政府资助民办社会福利机构行为,市民政局、财政局对2009年9月实施的《广州市民办社会福利机构资助试行办法》(穗民〔2009〕183号)进行了修订,形成了《广州市民办社会福利机构资助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根据《广州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第十三条规定,现向社会公开征求对《通知》的意见。
社会公众对《广州市民办社会福利机构资助办法(征求意见稿)》提出建议和意见的,请于1月27日前向广州市民政局社会福利处反映或提交。途径有:
1.信件邮寄至:广州市西湖路99号广州市民政局社会福利处(邮政编码:510030);
2.发送电子邮件至邮箱:fulichu2007@126.com;
3.传真文件至:83178676;
建议社会公众在提交意见时能留下您的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能和您作进一步联系。
广州市民政局
二○一二年一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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