撤销婚姻
办事对象 个人
办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全国人大2001年4月28日修正)

2、《婚姻登记条例》(国务院令〔2003〕第387号)

3、《婚姻登记工作暂行规范》(民政部2003年9月24日发布)

办事条件

受胁迫结婚的当事人。

办事程序

初审—受理—审查—报批—公告

所需材料

1. 有效身份证(护照);

2. 结婚证;

3. 要求撤销婚姻的书面申请;

4. 公安机关或法院出具的当事人被拐卖、解救证明或被胁迫结婚的判决书。

受理部门 广州市、区(县级市)民政局
受理地点

越秀区民政局 较场西路东关汛3号4楼 星期一至四上午:8:30~11:30 下午:2:00~5:00 星期五、六上午:8:30~11:30 83814282

 

海珠区民政局 新港中路489号(佳信花园)C3栋首层 星期一、二、四、五上午:8:30~11:30 下午:2:00~5:00 星期三、六上午:8:30~11:30 34073601

 

荔湾区民政局 逢源路逢源北街26号2楼 星期一、二、四、五上午:8:30~11:30 下午:2:00~5:00 星期三、六上午:8:30~11:30 咨询:81379313 语音自动预约:96020222

 

天河区民政局 黄埔大道中256号恒安大厦1楼 星期一至四上午:8:30~11:30 下午:2:00~5:00 星期五、六上午:8:30~11:30 85649511

 

白云区民政局 新市新达路67号海云大厦2楼 星期一至四上午:8:30~11:30 下午:2:00~5:00 星期五、六上午:8:30~11:30 36637461

 

黄埔区民政局 黄埔区港湾北路西三街14号二楼 星期一至四上午:8:30~11:30 下午:2:00~5:00 星期五、六上午:8:30~11:30 82298268

 

花都区民政局 新华街公益路35号一楼 星期一至四上午:8:30~11:30 下午:2:30~5:00 星期五上午:8:30~11:30 星期六上午预约登记 36897638

 

番禺区民政局 市桥海傍路38号 星期一至五上午:8:30~12:00 下午:2:00~5:30 星期六上午:8:30~11:30 预约电话 96020223 咨询电话 84834583 84834585

 

南沙区民政局 南沙区金岭北路95号 星期一、二、四、五上午:9:00~11:30 下午:2:00~4:30 星期三、六上午:9:00~11:30 34689076

 

萝岗区民政局 萝岗区香雪三路凯通楼二楼A区行政服务中心大楼 星期一至四上午:9:00~11:30 下午:2:00~4:30 星期五上午:9:00~11:30 星期六上午(可提前预约登记) 82112103

 

从化市民政局 街口新城南路87号2楼 星期一至五上午:8:30~12:00 下午:2:30~5:30 87968115

 

增城市民政局 荔城街荔乡路民生街1号 星期一至五上午:8:30~12:00 下午:2:30~5:30 星期六上午:8:30~12:00 82655833

 

广州市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办理涉外、华侨、港澳台婚姻登记) 广州市西湖路99号2楼 星期 一、二、四、五 上午:8:30~12:00 下午:2:00~5:30 星期三 上午:8:30~12:00 83342349(语音) 83178769(办公) 83178771(办公) 83178772(办公)

联系方式 参照受理地点
受理时间 参照受理地点
办理期限 公告之日起30日后办结
收费标准及依据

 

收费标准:每对9元。

 

收费依据:国家物价局、财政部〔1992〕价费字249号;省物价局、财政厅粤价〔2001〕98号

备注

 

无需表格

http://www.gzmz.gov.cn/minzheng/bxxs/FeedbackList.asp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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