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政务公开->规划计划->年度工作计划

广州市民政局2011年工作计划

撰写时间:2011/3/14 10:31:00 来源:无 浏览量:

 

2011年是实施"十二五"规划开局之年。 "十二五"时期是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是深化改革开放、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攻坚时期,是我市建设国家中心城市、贯彻实施《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2008-2020年)》、实现"四年大发展"的重要时期,也是推进城乡统筹发展,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推进社会管理创新发展、加强社会建设的重要时期。"十二五"时期我市民政工作的主要目标任务是:一是健全完善社会救助体系,建立健全防灾减灾体系,不断扩大社会救助覆盖面,提高社会救助水平。二是全面推进基层社会管理创新,实现政府行政管理与社区居民自治有效衔接和良性互动。三是健全完善为老服务体系,深入开展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加快社会福利服务机构设施建设。四是推进双拥工作社会化,提升优抚安置水平,争创全国双拥模范城"七连冠"、"八连冠"、全省双拥模范城"八连冠"、"九连冠"。五是科学调整行政区划,完善地名公共服务体系,深化殡葬改革,进一步加强专项社会事务管理。六是加大民政基础设施的建设力度,进一步提升民政为民服务能力。

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提出,"十二五"时期要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坚持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健全基层管理和服务体系。市委、市政府提出了后亚运时期创造广州人民"新生活",建设"幸福广州"的目标,要求进一步保障和改善民生福祉,加快推进社会管理改革,特别是社区管理服务体制改革。民政工作面临的任务将更加繁重,作用将更加凸显,地位也将更加重要。

在新的形势下,2011年全市民政工作总体思路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更加注重加强社会管理能力建设,更加注重保障和改善民生,更加注重服务经济社会和国防建设,更加注重法治民政建设的要求,着力健全基层管理和服务体制机制,着力完善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体系建设,着力构建双拥优抚安置工作新局面,着力提升专项社会事务管理水平,充分发挥民政在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和谐稳定和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中的重要作用。

(一)按照更加注重加强社会管理能力建设的要求,着力健全基层管理和服务体制机制。

大力推进社区管理服务改革试点。把加强社会管理服务作为后亚运时期切实提高市民幸福指数的重中之重来抓。认真学习借鉴香港、新加坡社区管理服务先进经验,继续推进"重心下移、立足基层"的城市管理体制改革,创新开展社区管理服务体制改革试点,走出一条具有广州特色的社会管理服务新路子。完成14个街道整合机构人员试点,认真总结经验,研究提出全市整合街道机构人员的工作方案,扩大试点范围,切实优化城市基层行政管理,提高服务效能;认真贯彻实施《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改进城市社区居民委员会建设工作的意见》,按照健全组织体系、壮大工作队伍、完善自治制度、改善服务设施、理顺工作关系和加强工作领导的要求,建立以群众满意为标准的新型社区居委会工作考核机制,深入推进社区居委会改革。全力推进"社区综合服务中心"建设,有效整合行政管理和社会服务资源,建立健全社区服务信息网络平台,为社区居民提供及时、优质的服务。积极开展全国和谐社区建设,深入推进全省"六好"平安和谐社区建设、宜居社区建设创建活动。深入推进第三批57个村农村社区建设实验试点。

顺利完成村(居)"两委"换届选举。要认真组织学习新修订的《村民委员会组织法》,重新制定村(居)"两委"工作指引和指导性意见。按照省的统一要求和部署,周密准备、精心组织全市第五届村委会和第四届社区居委会的选举工作,确保村(居)"两委"换届选举依法依规、公正有序,如期完成任务,切实保障村(居)民依法履行民主自治权利。高度重视"难点村(社区)"换届选举工作,坚决打击贿选等破坏选举行为,加强指导检查力度,切实维护社会稳定。借鉴外地社区居委会直选经验和做法,按照"三个70%",即社区直选比例达70%,登记选民参选率达70%,社区居委会成员兼职比例达70%的目标,在开展整合机构人员试点街道推行社区居委会直选,提高社区居委会直选覆盖率。进一步健全城乡基层民主政治制度,深化村(居)民自治、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

全面发展和规范社会组织。加强市社会组织培育基地服务管理,逐步推动区(县级市)建设本级社会组织培育基地。加快建成全市社会组织公共服务信息平台。加大政府购买社会组织公共服务的力度,开展社会组织服务民生活动。制定社会组织扶持发展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优先扶持面向社区、贴近居民开展公益服务的社会组织发展。加强社会组织从业人员培训,提升社会组织自我管理、自身发展能力。开展专题调研、专业培训和社会组织等级评估活动,推进社会组织地方立法、社会组织执法监察和品牌行业协会培育工作。全面加强社会组织党建,在社会组织党组织和党员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加强与社会组织业务主管部门的沟通协调,强化分类管理,树立科学管理理念,创新登记管理模式。

切实加快社会工作及其人才队伍发展。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推进社会工作及其人才队伍发展的意见》,组织实施5个配套文件提出的各项措施,继续推进在民政事业单位和公益类社会组织中扩大设置社会工作岗位、开展社会工作研究交流和培训宣传、开展社会工作人员登记管理工作,促进社会工作及其人才队伍的进一步发展。继续组织香港社会工作培训班、新加坡社会管理服务培训班,提升我市社会工作理论和实务水平。加大实施政府购买社工服务力度,组织举办政府购买社会服务供需洽谈会,加强政府购买服务的评估监督,建立完善政府购买服务竞争机制和绩效考核机制,进一步促进民办社会工作机构发展。

(二)按照更加注重保障和改善民生的要求,着力完善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体系建设。

继续提高低保标准。按照《广州市调整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试行办法》,参考低收入居民消费价格指数、人均可支配收入、最低工资标准等指标变动情况,适时再次提高城乡低保标准,进一步缩小城乡低保标准的差距。按照民政部开展城市居民家庭收入核对试点工作的要求,研究制订《广州市居民家庭经济状况审核办法》和《广州市最低生活保障实施办法》,成立居民家庭经济状况审核机构,建立符合我市实际、科学有效的城乡居民家庭收入核对系统,提高低保对象认定的准确性,降低社会救助误差率,进一步规范低保管理,真正做到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实现社会救助的精细化管理。

全面推进低收入困难家庭认定制度。按照城乡统筹和城乡一体化、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要求,将低收入困难家庭认定工作全面覆盖农村,建立科学、规范、动态管理的低收入困难家庭认定制度。修订出台低收入困难家庭消费性开支减免政策,将残疾人补助、教育资助、养老保险资助、医疗救助以及政府的其他优惠减免政策向农村延伸,扩大社会救助范围,进一步保障农村困难群体基本生活需求。根据物价上涨情况,适时对低保对象、低收入困难家庭成员、优抚对象等困难群体实施发放物价补贴等临时救助措施。

完善医疗救助管理机制。组建广州市医疗救助管理中心,完善医疗救助管理机制,提高医疗救助管理效率。结合医疗保障全市统筹和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加快医疗救助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全面完成医疗救助管理与医保管理对接系统的研发工作。细化医疗救助项目,探索建立重大疾病专项救助机制,加大对精神病、血友病、白血病、地中海贫血等重大疾病医疗救助力度,提高医疗救助水平。

继续推进农村五保村建设。将五保村建设作为农村社会养老的重要组成部分,纳入我市社会养老发展规划。继续推进五保村建设示范工作,全面完成五保村建设任务。提高市本级福利彩票公益金立项资助标准,提高五保村建设标准,扩大建设规模。建立五保村管理制度,逐步落实五保村管理人员经费,规范五保村日常管理。

加强救灾应急体系建设。出台《广州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完善救灾综合协调机制,健全灾害应急响应和受灾群众救助制度,强化灾害救助保障措施和工作力度,加强救灾设施和装备建设,全面提升救灾应急工作整体水平。认真做好防灾救灾工作,提高救灾物资保障水平,保障受灾群众基本生活。大力推进城乡社区综合减灾工作,100个城市社区达到"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标准。推进市救灾物资储备中心建设。

积极推动社会福利机构健康发展。加大《广州市社会福利机构管理办法》、《广州市民办社会福利机构资助试行办法》实施力度,完善和落实社会福利机构优惠政策,促进民办社会福利机构发展,力争年内新增养老机构床位4000张。全面推进市第二老人院、第二福利院、老年康复医院和市老人院慈心楼工程建设。5个尚未建立公办养老机构的区、县级市要加大建设力度。探索建立老年护理保障制度和养老机构养老服务风险分担机制。制订《广州市社会福利机构年检办法》,规范福利机构管理。加大社会福利机构护理员培训力度,提高社会福利机构从业人员技能。进一步提高孤儿养育标准,探索建立自然增长机制。

加快构建养老服务体系。着力构建与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符合、人口老龄化进程相适应,以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服务为依托、机构养老为补充,资金保障与服务提供相匹配,无偿、低偿和有偿服务相结合,政府主导、部门协同、社会参与、公众互助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推广社区居家养老综合服务平台和日间照料机构试点,规范日间托老机构管理,扶持日间托老机构发展。完善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补助措施,结合农村社区建设实验试点,推进农村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进一步推动居家养老服务向纵深发展。制订《广州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评估体系》,开展星光老年之家等级评估工作,推进为老服务场地建设和优化整合。深入实施"义工关爱空巢老人"项目,逐步将"平安通"免费安装范围扩大到80岁以上老人,增加"平安通"安装用户,完善"平安通"呼援服务。做好市老年人大学年内开学各项工作,做好老年人社保(优待)卡发放年审工作,组织开展好"敬老月"活动,提升老年人优待服务水平。在做好向80周岁以上长者发放长寿保健金工作的基础上,逐步扩大发放范围,提高发放标准。

大力发展慈善事业。召开首届广州市慈善大会,开展"羊城慈善奖"评选表彰活动,大力表彰为广州市慈善事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个人及慈善组织,倡导先进的慈善文化和理念,促进慈善事业发展。精心组织"广东扶贫济困日"暨"广州慈善日"活动,确保取得实效。继续举办"慈善杯"高尔夫球赛活动。扩大"爱蕾行动"为患白血病的少年儿童募捐箱投放范围,做好慈善医疗和应急救助工作。加大福利彩票宣传、促销活动,进一步扩大福利彩票销售规模,多筹集福利彩票公益金。

(三)按照更加注重服务经济社会和国防建设的要求,着力构建双拥优抚安置工作新局面。

实现全国双拥模范城"七连冠"和全省双拥模范城"八连冠"。认真贯彻新的《双拥模范城(县)创建命名管理办法》和《全国双拥模范城(县)考评标准》,高标准做好全国、全省双拥模范城迎检工作。结合我市双拥工作实际,力求在教育拥军、社区共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拥军优属活动等方面有新的突破。加强军地协作和信息共享,推进非战争军事行动力量建设,协助部队完成多样化军事任务。认真组织节日慰问部队,积极主动为部队排忧解难,协助做好辛亥革命100周年纪念活动,认真做好纪念"一•二八"淞沪抗日80周年纪念活动筹备工作。

全力支持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站在维护国家安全和发展战略全局的高度,大力支持国防和军队全面建设。建立支前保障体系和军地协调机制,开展军用饮食供应组织工作程序和作业程序的演练,实现军供工作制度化、程序化、标准化,全面提高快速供应能力和综合保障能力。积极推进市天河军供站江村分站建设,积极配合部队进行训练演习,协助抓好战场建设和军事设施保护。

提高各项优待抚恤标准。继续提高重点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切实保障广大优抚对象的合法权益。修订实施《广州市拥军优属实施办法》,全面落实《广州市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实施办法》,完善优抚对象医疗保障体制机制,各区、县级市要结合本地实际,出台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实施细则,在保障优抚对象纳入各类社会医疗保险的基础上,完善门诊补助、住院报销、大病救助为一体的优抚对象医疗保障体系。加快推进第二革命公墓建设工作,争取早日动工兴建。加大对革命老区的扶持力度,改善老区人民的生产生活条件。

扎实开展接收安置工作。按照2011年度军休干部、无军籍职工移交安置计划,做好军休人员接收安置工作。继续开展军休干部第二批房改工作。开展 "关爱空巢军休干部"活动,努力建设以志愿者协会为枢纽,以社区服务中心为链接,以军休所为终端的军休干部服务体系。切实开展退役士兵免费参加职业技能培训,积极促进就业;扎实做好城镇退役士兵一次性自谋职业补助金发放,积极推进城乡退役士兵安置待遇一体化工作,全面落实退役士兵安置政策,深化退役士兵安置改革。

协助做好部队参与地方建设工作。协助驻穗部队广泛开展拥政爱民活动,发挥部队优势,支援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有重点地支援一至两个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帮助贫困地区群众脱贫致富。加强军警民联防联治工作,配合搞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及时有效地处置各类突发事件和群体性事件,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协调驻穗部队加强军车遵章守纪教育,加大打击"三假"力度。协调完善部队参与重大自然灾害抢险救援等急难险重任务方案,维护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四)按照更加注重法治民政建设的要求,着力提升专项社会事务管理水平。

进一步深化殡葬改革。认真做好省政府对我市"十一五"期间殡葬管理目标考核验收工作,确保取得全省领先的成绩。积极推进殡葬事业的改革发展和殡葬管理工作"十二五"规划的贯彻实施。深入开展殡葬服务行业行风建设,加强对民办殡仪服务中介机构的管理,优化殡葬服务,维护办丧群众合法利益。发挥基层殡葬管理信息联络员的监控作用,加大殡葬执法工作力度,将违法违规殡葬行为消灭在萌芽状态。进一步探索制定殡葬惠民政策,逐步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殡葬救助制度。加大殡葬改革的宣传,积极推广不占地或少占地的骨灰处理方式,精心组织做好清明期间群众拜祭接待和安全保障工作。

进一步加强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全面总结亚运救助管理工作经验,切实加强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和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进一步夯实属地管理和综合治理机制,健全市、区(县级市)、街镇、社区四级网络,完善与公安、城管等部门的联动机制,严厉打击违法违规乞讨现象,切实减少社会面流浪乞讨现象。充分运用部分省市救助管理协作平台,健全受助人员救助信息通报制度、畅通协助接回和协助返乡渠道,完善跨区域协作机制。切实加强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开展人性关怀教育,多形式、多渠道帮助未成年人寻找家属并护送返乡,妥善安置滞留未成年人。认真做好流浪危重病人、精神病人救治救助工作。

进一步规范区划地名等专项社会事务。及时跟进行政区划调整。认真做好我市与清远市行政区域界线联合检查工作。组织实施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试点工作。依法审批地名,规范标准地名使用,完善地名公共服务,组织编辑出版各区(县级市)行政区划图。进一步规范婚姻登记,制定《广州市婚姻登记员管理办法》,优化婚姻登记信息平台,改进网上预约功能,深入实施婚姻登记便民服务。

进一步加强民政法治建设。积极推动社会救助、社会组织、社会工作、基层社会管理、地名管理和殡葬管理等领域的立法,有针对性出台相关政策文件,保障民政事业改革发展的顺利推进。全面规范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自由裁量权,严格执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和执法评议考核制,巩固和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制定实施民政系统法制宣传教育、"六五"普法、"五五"依法治市规划和2011年工作计划,落实重大事项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和合法性审查制度,进一步提升民政干部职工特别是领导干部的学法用法意识和依法行政水平。

推进民政信息化建设。建立覆盖市、区(县级市)、街(镇)、社区的民政信息网络和全市统一的民政数据中心,推进全市救助综合信息平台、救灾物资管理信息系统、老年人信息管理系统、社会组织公共服务信息平台等信息化工程,加快实施民政电子政务进程。

 

快速链接:

帮助信息 | 网站地图 | 联系我们 | Copyright©2009 版权归广州市民政局所有
粤ICP备12002046号 技术支持:广州时代财富科技有限公司